| 申请办理规划行政许可(一书两证)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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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4 11:26 文章来源:市城乡规划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规划行政许可(一书两证)须提供的材料目录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
1、报建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申请建设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拟选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用途、计划工期、投资总额,对市政配套设施的要求等。)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份(到市规划局二楼报建厅取),并加盖公章。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式四份。(到市城乡勘测大队联系购图,电话:8848590)。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方案、管线布置方案。
6、有关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建设书、证明、协议等。(由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7、其它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
1、报建人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点、用途、用地面积、建设规模、计划工期、造价等。)
3、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到市规划局二楼报建厅取),并加盖公章。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式五份。
5、经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服务单位审查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图件各八份。
6、计划部门(或外经委)的立项批文一份。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8、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
9、根据项目性质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如建设局、消防、环保、交通、教育、电力、电信、人防、市政等由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10、其它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三)、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
1、报建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告一份(内容包括:建设地点、用途,建筑功能分区,建筑层数及面积等事项)。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到市规划局二楼报建厅取),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5、计划部门(或外经委)的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及市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7、经市规划局审定盖章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一份。
8、经有资质的规划咨询中心审查的建筑设计方案图或审查意见,管网综合图各一份。
9、根据项目性质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人防、环保、电力、电讯、交通、市政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10、经有资质审图单位审查盖章的施工图(建筑施工图二套,结构,水、电、市政配套施工图各一套。)
11、有权单位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一份。
12、消防建审文件一份。消防科联系电话:8820190
13、其它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四)、市政道路、管线等工程"一书二证"原则上参照上述目录提供材料,另外:
1、管线工程须上报符合规划要求的线路设计方案(线路走向须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
2、经审查的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二套。
3、其它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五)、申请办理临时建设许可审批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2、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拟建地点、建设规模、用途等)。
3、填写《申请表》一份(到市规划局二楼报建厅取),并加盖公章。
4、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红线图、建设总平面图。
5、报建临时施工工棚、材料库等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报建临时厂房、临时仓库等需提供消防、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7、占用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等须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批文。
8、临时建设施工图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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