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门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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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4 11:30 文章来源:市建设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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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
须提交材料 |
办结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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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扩初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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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初设计申请报告;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市计委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
6、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
7、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8、扩初设计图纸一套;
9、工程、设备及安装概算书;
办理科室:科技设计科
联系电话:87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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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投资额1000万以上)十二个工作日内办结;小型项目(投资额1000万以下)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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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成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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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工程勘察报告;
3、工程设计合同副本;
4、工程勘察合同副本
5、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勘察审查报告书
办理科室:科技设计科
联系电话:87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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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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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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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批准部门对招标形式的核准意见;
2、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
3、《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办理科室: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872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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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当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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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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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3、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4、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文件(原件);
5、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人员名单(须校核岗位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施工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
1、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
3、项目班组管理人员名单(须校核岗位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科室:建设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872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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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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